建議政府將山地人民轉讓平地人民耕作之山地保留地依平地人民使用山地保留地?理要點及原則准予繼續辦理放租平地人民,以利澈底?理而確保平地人民權益,並資增加地方政府歲收而充裕地方建設財源案。(省府六四、七、一○府民四字第六五一三六號函復)

建議政府將山地人民轉讓平地人民耕作之山地保留地依平地人民使用山地保留地?理要點及原則准予繼續辦理放租平地人民,以利澈底?理而確保平地人民權益,並資增加地方政府歲收而充裕地方建設財源案。(省府六四、七、一○府民四字第六五一三六號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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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5-05OA-33-5-4-01-01262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913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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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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