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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請省府迅將新社鄉水底寮段阿寸溪白毛臺一帶山地保留地予以解除改編為不要存置林野地並納入「臺灣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辦法」以一般公有土地處理俾利地方行政及解決土地糾紛案。(省府五六、五、二三府民四字第三九二六二號令臺中縣副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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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9OA-17-5-4-01-00279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103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臺灣省議會(1998-12-21)。[請省府迅將新社鄉水底寮段阿寸溪白毛臺一帶山地保留地予以解除改編為不要存置林野地並納入「臺灣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辦法」以一般公有土地處理俾利地方行政及解決土地糾紛案。(省府五六、五、二三府民四字第三九二六二號令臺中縣副本復)]。《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7/f7/da.html(2021/04/14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7/f7/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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