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農村建設,提高人民生活:〈一〉擴大土地的利用;〈二〉農業資金的融通;〈三〉保證農產品的價格,改進產銷措施;〈四〉研究改進耕作技術與農場管理;二、請革新金融政策,以促進經濟建設:開放民營,改進省屬三商業銀行〈一銀、彰銀、華銀〉經營企業化;充實董事會及監察人陣容,?化董事會及監察人之權責;提高銀行員工待遇;積極扶助發展中小企業通融資金,完成政府施政之「小康計劃」;三、加?中小企業之輔導:〈一〉融通資金,促進銀行現代化;〈二〉製訂輔植中小企業政策;四、集中事權,統一處理公害問題;五、貫徹退休制度,以疏通人事管道,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