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儘速訂定適合澎湖地區之「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土地公告現值請勿大幅調高,以免助長房地飆漲;請妥善處理逾期未繼承土地問題;關於遺產稅及贈與稅問題,在修法未定時,有關單位在執法,應從寬認定;有關勞、農保「帶病加保」的問題;申請球場使用許可執照,必須要由建設公司來申請,不可由原地主申請,可是這裡面有些假設工程,譬如道路、公共設施,可由增值稅裡面來退稅,但是要由原地主申請退稅,這合不合理?去年三月一日,某一個人到臺中縣政府報到,到職十五天之後,他發現自己得了血癌,就住院了,結果縣政府差不多一、二月後才替他補辦加保,但是這個人住院沒多久就死亡了,勞保無法申請,死亡給付也沒了,老百姓含冤來投訴,可是從去年一直投訴到今年,卻還是沒有消息,建議三天內給予答覆,要不然強制執行,請縣府賠償;有關衛生處的保留預算案,為什麼呈一等比級數的增加?關於省立新竹醫院移交有所延誤問題;關於省立新竹醫院擴建問題;有關澎湖老百姓每次患疾病無法救治時,就轉送臺灣本島,一間省立醫院其硬、軟體設施、醫療設備、醫生是否完整,應該要深入檢討,希望對全省省立醫院澈底檢討評估;最近德國麻疹肆虐中南部營區,衛生處應特別注意,應積極儘速撲滅病源並廣為宣導,提醒民?防範;有關保力達、維士比、康貝特、安賜百樂…等的定位問題;有關殘障福利中,希望能考慮精神病患為優惠的對象,請衛生處長和社會處長能互相協調;建議民政廳有關調解委員會的委員資格應該要有學歷限制;建議環境保護處將各鄉鎮的衛生人員的待遇特別調整,對於他們的健康問題,也應該編經費;請教目前國大資深代表來臺已多年,是否喪失資格?關於衛生管理的目標目前是針對工廠方面,但現在流動攤販遍佈各鄉鎮,而且排列在交通要道,其污水和廢物的傳染,以及排水溝的堵塞比工廠廢水嚴重,應請各地方的環保單位與警察單位密切配合,加強執行這方面的工作;有關愛國獎券停止發行有多久?聽說臺灣省要發行,有否這回事?關於臺中市刑警隊廖警官因公殉職的遺族,有何照顧措施?建議環保處,開罰單的對象要過濾,如已非開罰單能改善者,要有輔導的計畫,另外砂石廠或垃圾廠的設立,應獎勵民間來做,是否有獎勵的辦法?臺中縣太平和臺中市交界,在太平稱為樹孝路,在臺中市有五十米的泰源北路,中間有二百米沒有接通,太平分頂太平,下太平,頂太平是中山路部分,去八○三醫院那條,每次進入頂太平要走中山路,如果樹孝路和泰源北路在三百米的地方打通,臺中市縣可以成網狀的迴路,對臺中大坑遊樂區開發更能引導臺中市民前往,以目前首務是都市計畫路要劃下去,臺中縣市都委會已行文省都委會,也已同意,問題在沒有徵收經費,請問這是否達到經動會的受理標準;關於神壇任其胡作亂為問題,建議應在內政部尚未立法前,想出一套辦法解決,請予重視;財政部在人事升遷考核條例,在研訂之中,過去各行庫根據它們自己所訂升遷考核要點,所辦理的升遷,是不是有效?行庫有達到盈餘目標,沒有合理分配第一名與第二、第三名行庫比例是否合理化?對甲等、乙等、丙等分配是否合理化?各行庫達到盈餘目標,所接受甲、乙、丙等比例數目,是否到基層各分行庫,也是比照這辦法?事業機構員工獎金,是否可以根據他們盈餘的量質,給他適當的比例;關於目前所訂殘障福利法裡,對於殘障者公家機關要百分之二,目前這問題是有點缺失的,建議這些缺點應該反映及爭取;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不清的問題;有關中國石油公司永安工業區配置管,隔音站問題;有關高雄市七筆省有土地是由土地銀行代管的,租給臺塑、南亞及臺塑貨運公司,經秘書處查證結果,本會在第八屆議會曾經組專案小組調查,建議本屆再組一個專案小組來加予調查;建議菸酒公賣局開放民營問題;有關罐裝啤酒究竟何年何月才可以?正達到供應無缺?有關澎湖醫院遷建的問題;關於社區活動中心與村里集會所之補助問題;有關審?研究鄉、鎮、市長官派及村里長存廢問題;關於擴充保七警力,加強海上巡邏保護漁民安全問題;警務處要買新的直昇機,來了沒有?要不要加入澎湖的救難工作?成立了沒有?請取消綜合所得稅應退稅款一百元以下不辦理退稅之不合理規定,以維護民?權益;最近看到合作金庫有一份公文,說澎湖的漁民出海週轉資金可以向合作金庫來貸,請問這項資金貸款的利率,合庫與農委會輔導漁民週轉貸款資金是不是一樣?建議社會處為澎湖縣編列預算,趕快興建公墓公園化的公墓,且要有現代化的火葬場;關於分行經理的辦公室設置的地點,有沒有什麼規定?有關臺銀的人事制度、升遷問題,建議在今年度審查臺銀預算時,給臺銀多一點目標,以提昇服務的品質;土地銀行為什麼分行之設立行數比別的行庫相差這麼多?不能設立分行,直接影響到土銀的人事升遷,這點希望能關心一下;關於華銀內部發生冒收稅款案、挪用公款案等人事管理問題;去年在委員會審查八十年度預算的時候,發覺某家行庫加班超點之費用預算比盈餘還高,主計處是如何審核通過的,這是什麼原因?關於六十八年度開始依各項基金貸放之情形,貸放之對象以及貸放之利率,包括每一個個案,請財政廳廳長分別列表說明;澎湖縣辦理低收入戶的健康保險,低收入重度殘障者的生活補助以及兒童少年老人醫療補助及殘障者健康保險等,澎湖縣每年需要負擔的經費高達一千八百三十八萬元,希望社會處設法來負擔。(聯合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