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乃清高之工作,想強調別人尊重,是件非常困難的事,本席認為應該以身作則,當老師應該是一種榮譽,應做到名符其實的獎勵優良老師;其次希望設立研究機構和學識機構來獎勵著作;再其次是勿做教學一貫任何行政工作;還有幾點向廳長建議:一、工廠十五歲以下童工不應當僱用,在歌廳、舞廳和特技表演不該容許十五歲以下兒童表演;二、編班問題;三、元首、外交使節、部長來臺,勿再請小學生在馬路旁手拿國旗等候歡迎,紀念會時大人不願參加也請學生參加,勿把學生當工具;四、報紙曾刊載某學生家境貧困又殘廢,學校師生發起募捐解決問題,此辦法是對的,但本席反對在報上大幅的宣染,把自己的成績建在別人痛苦上是種不公道作法;五、關於高雄市校長調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