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預算審查時我發現農業教育方面的貸款沒有編列,因為配合模前臺灣新的農業政策,擬定兩百萬元來改進嘉義及屏東的農職,聽說省政府以財源不夠就放棄這一筆貸款,教育廳是否和財政單位同樣想法,請指教;有關屏東農專,地方要求改為農工學院,我們想法是把五年制加強來培養基層技術人員,三年制的改為農工學院來配合目前經濟建設及農工發展需要,培養更多的高級技術人員;公私立專科學校很多,學制也很複雜,我們應該考慮這專科學校學生的將來出路問題;有關師專畢業生,應做到公平合理的分發:今年我的姪女,畢業考成績照理應按她的第一志願分發在高雄市服務,但分數弄錯,照第二願分發到屏東服務,提出陳情後發現是有錯誤,拖了三個月,高雄額滿,結果把她改派到過海偏僻地區去,既然不能分發好的地方,應該讓她暫時在屏東服務才對;各種教員的資格問題,考高中教員,必須從事教育工作兩年,才有資格應考,但沒有寫明一定要從事初中教學經驗,貴廳檢定會總幹事說這是教育部有命令規定,教育部是什麼時候通令這種規定?關於師專夜間國校師資進修班,規定是要現任的代課教員參加的,但我建議是否予以修改放寬,凡曾擔任兩年以上代課教員都可以參加應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