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省地方自治因中央遲不頒布自治通則,所以在其運用上尚被譏為不合法之自治,建議博採民意,制訂自治通則;二、中央民意代表已將再度增選,省自治法有何準備;三、現行違警罰法違背憲法,必須廢止;四、關於選?要講求公道,消滅特權之問題;五、公道要明白是非,摒棄牽親引戚之作風;六、榮民工程處承包工程問題;七、關於整飭政風之問題;八、建議戶政事所必需同工同酬,不然戶警合一制度應予取消;九、稅制改革的問題;十、關於挽救農村經濟問題;十一、高雄觀音公園開拓問題;十二、大寮、林園農地重劃排水溝工程費問題;十三、關於公路?車案,請特別重視,迅予破獲,以安民心;十四、關於教育部所頒布國中教員適用科系表,只根據舊觀念所制訂,不符實際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