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教學問題:是否有方策使小學的教學正常化,以配合國民中學的需要?二、關於師資問題:要使老師們安心教學下去,應該提高他們的待遇;其次,要使教員方便工作,應該就地取才;三、關於校舍設備問題:教育廳規定要縣市政府建校買地,一坪一百二十五元以內,一間教室建築經費以八萬六千元為標準,但臺北縣教繁榮地方,縣政府要貼錢下去,這種事實是否應該設法有所解決;四、據說在全國教育會曾通過創設教育銀行之議,事實有此需要,廳長看法如何?五、在法律許可的條件下組織一個國中發展委員會,現正積極準備進行中,究竟有沒有辦法,廳長能否設法予以解決;六、希望臺北縣能增加高中,有無困難?另外淡水最近想要增設一家國中,聽說是要給他成立一個分部,但做分部還不如成立第二國中,不知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