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張濰濱質詢:我首先要請教廳長,一件工程,新建與維護兩者那一種重要?剛廳長答覆說兩者同等重要,請建設廳寬列街道維護經費補助各縣政府,由各縣政府組織一個維護隊,維護縣轄內各鄉鎮的街道;其次,今後自來水廠要修護這些路面時,要有整套計劃,俾以保護這些街道平整;再其次,我在財政質詢時也曾拜託過鍾廳長,自從五十六年臺北市升格後,臺灣省大宗財源收入營業稅 減少了很多,原因在那裡?就是大公司全部在臺北市,只有工廠設在臺灣省,今後可否凡在臺灣省設廠登記時,規定其同時辦理營業登記;再有一點:就是商業登記,就是五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前,已蓋好的房屋要申請商業登記時,規定必需要附房捐納稅單,五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後要申請商業登記時,規定要附房屋使用執照,若房捐納稅單已沒有保存的,等於大不便民,但現要補繳房屋使用執照,又規定不準補發,萬一遺失的話要怎麼辦?如房屋所有權人移轉時,使用執照不能轉過去時怎麼辦?當時的立法重點可能要防止違章建築,但確產生了這個小問題;自來水公司成立問題:第一點,今後對於經營的結果,有沒有分配紅利?應該分配鄉鎮紅利,以供補助他們地方的建設;第二點,已投資下去的,應要估計財產,那估計的方法,是否依靠公定價格或者是市價?可否以市價來辜計較合理;第三點,對於公害問題,本會同仁都有共同的看法,既然這樣,我們應要迎頭趕上,不要再研究辦理,有好的辦法就趕快實施,對於發生公害的工廠,能改善的就馬上改善,有發生公害的工廠,暫時沒辦法研究出來的,就暫緩核准它設廠,如此才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