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涂延卿質詢:一、公共設施保留地的什麼時候開放的問題;二、關於農業用電問題;三、曾文水庫工程收益費問題;四、貴廳主辦職業訓練以來,人力供需及職業未能配合,對職訓之後,能否加以運用於工廠,關於職業訓練之加強及就業輔導,不知貴廳有何措施?謝謝廳長,從兩面來看是拆與不拆兩個問題,如拆除的話,對地主有沒有好處?同時對政府有沒有好處?明明省政府有辦理這個案子出去,為什麼不考慮全面的問題?為什麼要這麼急呢?現在業主同地方政府咬住的理由是:遵從建設廳的命令!一定要拆,不拆不行,否則定要處分,為什麼地方這樣?這就是一種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