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部門列席立法院報告應依地方及中央的權責有所劃分,可是這幾年來,省府主席都列席立法院備詢,有無此事,聽說中央補助給省府各單位的經費,也要省府各有關單位到立法院備詢及報告經費運用情形,因為省府是向省議會負責,如到立法院備詢,係違反體制,希望主席監守這個原則;二、教育科學文化支出預算之編列不合理,再度建議改進,又專案研究小組何時可有研究結論提出,請說明。

一、行政部門列席立法院報告應依地方及中央的權責有所劃分,可是這幾年來,省府主席都列席立法院備詢,有無此事,聽說中央補助給省府各單位的經費,也要省府各有關單位到立法院備詢及報告經費運用情形,因為省府是向省議會負責,如到立法院備詢,係違反體制,希望主席監守這個原則;二、教育科學文化支出預算之編列不合理,再度建議改進,又專案研究小組何時可有研究結論提出,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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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8-03OA-59-6-1-02-02023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713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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