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蔡端仁質詢:一、過去各鄉鎮已有社會救濟事業協進會,亦由地方上熱心人士擔任委員,其效果不大,在此次 行政院裁減機構中予以取銷,現另組仁愛工作隊,將來其效果如何?不如在政府中由某一單位專責辦理,地方可協辦,這樣才能有效,仁愛工作隊的服務項目,有消極與積極辦法,消極辦法屬於救濟與扶養,積極辦法包括職業的訓練、輔導生產、輔導就業等項,更應重視;目前做此工作,不要保持距離,不知社會處對此項工作有何計劃?二、目前公害問題,日趨嚴重,目前對空氣污染及水質污染有一測驗站,其成果如何?在取締方面,目前只有適用違警法,在法律上只有公共為害罪來處理,現在急需要做的事:(一)目前防止公害的辦法,要趕快制定;(二)省方有關單位及科學家等來組成防止公害審查委員會,將全省將要發生的公害,作適當的處理;(三)利用宣傳,使民眾知道公害的發生足以危及人體健康,并遵守規定,不要自己造成公害;三、關於烏腳病;四、關於重劃工程問題;五、自民國四十二年實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六、對於義警加強編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