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蔡介雄質詢:一、請教民政廳許廳長;二、建議衛生處、社會處;三、警務處今後有何辦法防止殺風?四、有關勞保局方面;五、五甲的農地重劃問題;難道高雄縣政府地政科長不知道這個法令嗎?同時內政部的訴願確定了,他為何仍准予第三者建造房屋?這種作法是不是違法?難道他不諳法令嗎?你們已知道錯誤,怎麼不將地政科長、股長移送法院辦理?這二個人該怎麼處分?至於本案該如何補救?什麼時候可以辦妥?第一次重劃已經過七年了,到現在還沒作一妥善的處理;有關高雄市民童崇廟的畸異地二百多坪的土地,賠償四十幾萬元,請問你們根據什麼標準給他?如何報銷?地政局書面答覆時,請將當時的會議記錄一併送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