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告,貧戶減少了,證明政府消滅貧窮之政策是正確而成功的,很顯然的就是政府運用「社會福利基金」所舉辦的各項措施,已獲得優良成果,本席有數點淺見提出請教:一、救濟院所是不是太集中在都市?因此難免無法顧到鄉村偏僻地區之貧戶?二、除了按照計劃擴充救濟機構以外,是不是對「院外救濟」急待加強?以「院外救助代替收容」可減少建築、施設、人事管理之費用以增加救助名額,對鄉村偏僻地區之貧民也來伸手救濟?三、關於推行貧民家庭補助部份:全省應有統一標準,由各縣市擴大推行,本席替沒有實施救助的縣市的貧民抱不平?處長之高見如何?四、關於推行「貧民醫療救助」;五、關於輔導縣市設置「社會救濟會報」還沒有頒佈;六、關於貧戶調查之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