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林國龍質詢:從民國六十六年起調整地價以後,以全省來講,臺北縣這十年來地價可能要漲六倍以上,其他的全省平均也應該在三倍以上,其中包括新發展地區,市地重劃區,這些地區將來地價的漲幅太大,人民的稅負是不是能擔當得起;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我們政府如果沒有財力,認為不需要的,應該重新加以檢討,檢討以後能夠把這些不需要的,趕快歸還地主去使用,要不然的話,將來會發生很多的糾紛問題出來;對於稅負沉重的問題,全省將來平均地價漲幅三倍以上,請問屏東縣將漲幾倍以上;在目前大家對經濟壓力發生惶恐的時候,來調整地價稅,是不是恰當的時機?能否建議中央,延後來實施;議員陳志彬質詢:這一次重新規定地價漲幅是有多少?到底地價的規定是由那一個單位做主,地價評議委員會如何成立,由誰監督,這若不瞭解的話,我們如何來探討這價格合不合理,民意的管道又要如何溝通呢;議員林明正質詢:這次地價稅要提高到底根據什麼?本席認為對於地價稅的提高應暫緩實施;議員張朝權質詢:假如地價稅提高的話,對被徵收土地的補償有幫忙,但請問目前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像道路用地,公園用地、機關用地,學校用地到底徵收了多少;希望徵收地價稅,能夠把更多的的比例撥給縣市,來交給地方的建設,目前稅收是倒金字塔的方式,希望能確立一個正當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