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至函臺灣省議會為第九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預算員額表」附帶決議:「公路局每項業務均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尤其開闢道路徵收用地,其補償標準應力求與市價相當;另對既成道路亦應設法合理補償,並不得隨意將民地列為既成道路,以確保民眾權益」一案,研辦情形,復請查照。

臺灣省政府至函臺灣省議會為第九屆第六次定期大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臺灣省交通處公路局預算員額表」附帶決議:「公路局每項業務均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尤其開闢道路徵收用地,其補償標準應力求與市價相當;另對既成道路亦應設法合理補償,並不得隨意將民地列為既成道路,以確保民眾權益」一案,研辦情形,復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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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9-07OA-72-7-1-00-00981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482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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