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董錦樹質詢:一、建設廳一向對如何依限處理人民申請案件及簡化手續很重視,但難免仍因請示中央或會同中央勘查而耽擱時日情事,以至影響企業家權益頗大,最近公佈了工廠設立登記規則修正案,今後申請設立工廠案件,得由省立建設廳受理核定,不再轉報經濟部核示,對這問題不知將如何處理?二、本省經濟建設推行情形是否有加以檢討之必要?對今後如何輔導工業,不知有何腹案?三、關於都市計畫問題,建議財稅單位所征收的地價稅,一定要用在公共設施的建設上。再質詢:目前各鄉鎮公所所在地都是農村,地目為建地,本來是繳納田賦,但一經公告即要繳地價稅,財稅單位從不考慮實際上是否已經建有房屋。議員陳火土補充質詢:請廳長注意各單位公文處理情形,嚴禁拖泥帶水。議員涂麗生補充質詢:對於法令解釋或案件的處理,建設廳本身應拿出一套辦法來,今天工廠面臨的兩種不正常現象:一窩峰的中小企業及高度工業的起飛問題,應該針對目前狀況加以檢討研究,必須管理或輔導的工廠,就應予改善。議員張富補充質詢:有關便民問題,中央既將某些事項授權省辦理,如在省職權範圍事項,請由省府逕行處理,這樣才能引起華僑回國投資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