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地政局派遣技術人員駐縣會同勘查、測量:依公有山坡地(濫墾地)規劃前為了地籍之正確性,必需由省地政局派出技術人員會同各縣府地政單位,水土保持工作站、山地室等單位人員共同測量,然後完成其外各項水土保持等工作。

請地政局派遣技術人員駐縣會同勘查、測量:依公有山坡地(濫墾地)規劃前為了地籍之正確性,必需由省地政局派出技術人員會同各縣府地政單位,水土保持工作站、山地室等單位人員共同測量,然後完成其外各項水土保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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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3-04-02OA-20-6-2-01-01470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826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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