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長謝東閔〈主席〉:今天開始民政部門質詢;議員張富質詢:一、土地重劃:在重劃過程中未知各縣市劃餘地有多少?報上所說這些劃餘地賣不出去,其理由何在?今後對這些劃餘地如何處理?二、四十四年政府頒布戡亂時期肅清煙毒條例,十六年來肅清煙毒績效如何?其次關於年來發生之假結婚真出口,貴處調查及處理經過如何?第三點關於竊盜案件層出不窮,警方破獲後贓物如何處理?建議將贓物公開由失主認領,不知有否困難?再其次是防止少年犯罪問題,關於少年犯罪除由家長負一部分責任外,學校教育當局亦當負一半責任,處長的看法如何?另外本席建議處長,對今後酒家、茶室、舞廳等特種營業的許可,應該集中管理;關於交通管理的問題,由各有關單位組織小組負責配合,以求徹底改善,訂定治本的辦法;三、關於人事方面,請教李處長,以五大目標為施政重點,一年來推行結果如何?四、關於衛生處方面,請教李代處長,防止公害問題,多做宣傳的工作很重要,希望能制定辦法實施;其次是如何預防寄生蟲病,處長的報告沒有提出來,似乎對兒童健康不關心;關於加強衛生事業的推動,首先要改善環境衛生,防止傳染病,政府應擬訂計劃俾與公共衛生配合;其次關於軍醫退伍後能不能在地方開業?五、社會處方面,貴處在北、中、南部設立輔導就業中心,貴處如認為有存在的必要,希在財源方面多加支助;六、關於勞保局方面,勞保局是屬省管理的,應由社會處負責監督,希望副處長向中央方面交涉解決;關於本人質詢過還沒有答復的問題,由議長宣布,請有關單位用書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