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面:〈一〉重視學歷與發掘人才問題;〈二〉土地重劃與都市計劃問題;人事方面有「人事管理與政治革新問題」;社會方面有「應屆國中畢業生與其出路問題」;警務方面有「防止少年犯罪與國家前途問題」,全部改為書面請教,請有關廳處長書面指教;關於林口特定區開發計劃突於昨日院會決定取銷,本席請教地政局長,林口開發計劃不夠積極,一切都以官僚對老百姓,希望對於該計劃未能慎重處理之官員,應予追究責任並做適當處分,不知主管人事單位對本席之言有何感想,希望有挽救機會,繼續進行開發計劃,請教地政局長及人事處主管官員是否有意做適當處理?貴局為負責辦理征收之單位,且該案已成定局,報載之消息地政局長應求證,究竟有否事實才是,至今一問三不知,由此可見局長不關心該案;請教陳廳長,〈一〉地政局長方才說昨天下午還在協調中,已決定不辦還在協調,究竟是政府措施部隊,或者有可能林口開發處土地仍在協議中,還未征收?〈二〉征收土地是根據土地法,土地法執行機關是否為地政局,同時對於方才請教地政局之問題有何感想;本案請沈局長求證,再做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