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教民政廳陳廳長:公務員涉嫌偽造文書被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在本案中有鎮長、人事管理員二名,但同一案同一罪嫌,同一判決,省府處置方式令人不解,貴廳處理本件是否公平;二、請教合管處黃處長:青果合作社改進方案,在改進方案有很多不合實情及推行上有矛盾之處,有沒再修改的計劃;三、請教警務處羅處長:昨天我到高雄港看香蕉對外輸出情形,看到政府派去監視的警察,目睹船員攜帶物品出售民間,卻視若罔聞,不無幫助走私之嫌;請處長設法將該所官員與其他派出所官員,予以輪調,以為改善;關於公務員涉嫌偽造文書案,如果鎮長判決確定有罪後,不是停職,而是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