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張富質詢:人事方面:一、全省各鄉鎮市區公所應按實際情形編員額:1.鄉鎮市區公所有業務之增加,有無計劃再考慮編制符合實際業務與配合法令之須要;2.准予僱用臨時人員以符實需;二、地方自治選舉問題;三、現在地政事務所服務之臨時雇員久者七八年,應優先提補正式編制員額之機會;四、桃園地政事務所為全省地政改革標樣藏置地方,希望建議擴張興建;役政方面:一、二○、二一、二二年次之役男應建議政府提前退伍;二、兵法修改研究中應建議政府大專學生准予依照舊有條例緩召;三、為強國強兵起見建議政府加強後備軍人之組織;衛生方面:一、公費養成醫師;二、兒童病院預算計劃二、一○○萬元;三、縣市衛生院改為縣市衛生局;四、取締密醫偽藥;五、現市面代賣農藥之店商,據說應聘用藥劑師之規定;六、臺灣瘧疾,顏處長領導以來已撲滅,其功不小;社會方面:一、為積極推行勞工教育;二、總工會之補助經費;三、勞工保險局組織及性質;警政方面:一、維護社會安寧;二、改善環境衛生;三、對各縣市警民協會為何無列入預算之理由何在;縣市議員及鄉鎮民代表部份,認為這單行法規是省議會通過,不採用候補制,拜托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