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地行政及各種建設,需要依靠民政廳來協助,不知道陳廳長將來對山地的山地行政及建設構想是如何;二、山地村民大會改進問題:各有關機關對於村民大會決議案不重視,不認真去推行或適當處理,未知陳廳長有沒有具體計劃;三、此次全省各地風災豪雨地區省府並未迅速補助去修建,希望今後如接到各縣之災害損失報告時,即刻派員現地勘察,作一個迅速的處理;四、山地同胞將山地保留地出賣方式甚多,且此種情況已日益增加,未知省府有無對策;五、山地鄉所有保留地的水利設施缺乏,只能種植雜糧,因此生產低落,復因山胞國民住宅無法興建,居住問題迄今仍至為嚴重,又山地道路、橋樑及吊橋等均因經費缺乏,大多未加興修,對行道交通及安全之影響亦甚大,不知省方有何對策;六、請政府輔導組織如有外銷價值之竹類生產合作社使村民有計劃性耕種並解決生產資金給農民改善經營方式與管理,應設法利用六級地作為果樹栽培,將雜作農,逐漸轉變為果農,不但防止超限度使用而可提高經濟水準及山地平地化;七、社會局主管當局每年能輔導就業之人數有多少,失業者一旦為生活所迫,即挺而走險路,有殺人、打人搶奪,希望民政當局來加以研究;八、山地人民生活及改進辦法,能否加上有關農業增產之規定,為了提高山地農業增產,以首先應在此項運動辦法中明定農作物獎勵比賽辦法,來獎勵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