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臺省教育廳檢定會,對五十六年二月中檢科目「普通教學法」考試,似有欠當,提供下列資料,請予以研究改進:一、教育廳將過去屬於專科的「各科教材教法」改為共同科目的「普通教學法」,因評分欠客觀無補於實際;二、今年地理科及美術科新報考與補考者都相當多,為何地理科錄取百餘名,美術科僅取初中一名,道理安在;三、廳長在議會上言「普通教學法」補考問題,他做不了主,不知五十五年暑假中檢補考時也向考選部請示嗎;四、今年美術科試場裡發現初中「普通教學法」試題,插有一份高中試題,使人覺得這兩件事似有關聯,或是單純的遺失一份試題而己,值得省議會查究;五、今年美術科僅取的一名不知是補考那科,值向廳裡查詢參考;六、這次(今年)中檢最吃虧者是美術科最後一次補考的應考人,僅剩這一次又碰上刻薄的評分者前功盡棄,為補救應有二途:1請他人重評考卷;2准予再補考一次;七、建議教育廳為避免評分欠公平一致或草率,今後評分前各評分者應先行協調,並確實做到「初閱」與「複閱」;八、教育廳應速發表「普通教學法」考卷及格率以釋?疑;九、應注意過去檢定會處理試務有關人員有無徇私舞弊情事或試場槍手事;十、今年發現有某科面試技能時,該主考者與某應考人竟是師專的師生關係,而妙在應考人可以在考試前夕專程拜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