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火土質詢:關於省合營事業之預算審查權,他們的預算僅送立法院審查,不送省議會來,省府投資的意義何在?我們既無權審查,何必投資?現在公營事業都只顧本身成績,並未考慮到如何來減低消費者的負擔,當依各公營事業機構的首長,盈餘減少不要緊,甚至虧本都沒關係,只要能使消費者減輕負擔,便是成功了;近幾年來,銀行挪用公款跑掉的時有所聞,最近聽說某某銀行又發生拐逃公款一百萬元的案件,老百姓缺一點稅你們就要催交,然而主管金融機構的財政廳到底搞什麼鬼?拐跑公款都不管;銀行交際費雖然有法定的範圍,但逾越這範圍何以仍不違法?甚至變成習慣;對拐逃公款事,去年我在總質詢提出後,廳長立即寫信催我把錢還給銀行,對我採取報復行動,我問對於高級人員有無處分?何以答不出來?副議長蔡鴻文〈主席〉:是不是問蘇澳農會的事情?像這種問題是不是在財政質詢時提出比較好?議員陳火土質詢:宜蘭合作金庫經理始終不予更換,也不處分,他與農會勾結拐逃三千餘萬,總經理有無記過?業務經理有無處分?他們監督不週要不要處分?依照懲戒法言,統要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