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公害防止的問題;二、關於農地重劃地區不得設立工廠問題;三、關於風災損毀工程之修復問題,本省海堤被?長達九十公里,修復工作太慢了,在明年的颱風季節前是否可修好?何以要等災害發生後數個月才開始辦理測設呢?或許這是經費缺乏的關係,我有個小建議,臺北市建設經費比本省多,本省似可少管臺北市的建設,讓臺北市多負點責任,譬如臺北地區的防洪問題,與臺北市之關係較密切,且工程費甚鉅,本省?無法爭取到更多的建設經費,似可由臺北市去辦理,以減少支出,留些經費從事其他工程之用,還有鐵路高架,亦需十餘億元,亦不妨讓經費較充足的臺北市政府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