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第十一次臨時大會第三次會議紀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審議預決算類省審計處暨省政府提議案:一、臺灣省審計處函送五十五年度臺灣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審核報告請?照審議案(花蓮港務局決算部份);二、臺灣省政府檢送五十七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動支預備金第一次追加預算案函請查照審議見復案;三、臺灣省政府檢送五十七年度本省地方總預算第二次追加預算案函請審議見復案;四、臺灣省政府函為貴會審議五十六年度社會福利基金省統籌部份款項決議事請辦理一案復請查照案;五、臺灣省政府函為函送五十七年度社會福利基金省統籌部份款項撥補各縣市(局)金額表請審議見復案;六、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省立臺北結核病防治院五十七年度循環基金機關名稱請准予更正為防癆局請查照惠復案;七、臺灣省政府為貴會建議降低檢驗規費一案函請查照案;八、臺灣省政府函為檢送補助辦理卑南溪岩灣護岸工程一案請惠予同意案;九、臺灣省政府為公共給水建設基金委員會請准將公共給水建設基金省府負擔部份之未撥基金一一三、七八六、○○○元以同值省有公股撥付支應一案函請查照案;十、臺灣省政府為貴會審議五十六年度綜合預算案附帶決議辦理情形有關石門發電廠售電提高電價一案復請查照案;十一、臺灣省政府為本省農地重劃成效顯著本年度增加重劃面積二二、○○○公頃所需行政業務追加預算在未完成法定程序前為配合農事爭取時效擬先核實墊款辦理函請惠予同意案;十二、臺灣省政府檢送貴會審議五十六年度省地方總預算第二次追加預算案附帶決議處理情形表函請察照案;十三、臺灣省政府為檢送貴會審議公賣局等八單位五十七年度事業預算案附帶決議處理情形案總表函請查照案;十四、臺灣省政府為檢送菸酒公賣局五十六年度公賣利益預計數中央及本府核定對照表函請查照案;十五、臺灣省審計處為檢送審核臺灣省糧食局五十五年度事業決算審定意見函請查照案;十六、臺灣省政府為檢送本府所屬唐榮鐵工廠公司遷廠計劃函請查照案;十七、臺灣省政府為本府煤調會擬將五十六年度中美基金貸款二千萬元改撥六百九十萬元辦理解拉風災煤礦復舊貸款一案函請查照惠予同意賜復案;十八、臺灣省政府為檢送貴會審議曾文水庫工程局五十六年度預算附帶決議辦理情形彙復表函請查照案;十九、臺灣省政府為檢送本府直昇機保管維護使用計劃一份敬請查照案;二十、臺灣省政府為整修霧社至盧山溫泉道路及吊橋請准由本府先行墊款辦理一案函請查照惠予同意備查案;二十一、臺灣省政府函為臺北宜蘭路面等工程擬由本府先行墊款提前施工敬請惠予同意見復案;二十二、臺灣省政府函為臺航公司擬標售臺南輪一案請惠予同意先行標售並補列五十八年度預算案;二十三、臺灣省政府為據大雪山林業公司呈為該公司製材廠未奉准正式復工前擬予繼續試製費用暫先墊支一案函請查照案;二十四、臺灣省政府函為據唐榮公司結算舊股東懸賬並辦理增(減)資一案敬請惠予同意案;二十五、臺灣省政府函為高雄第二港口「臨時防波堤」及「內港口南護岸工程」在預算未成立前請准先由該局墊款五、一三九.七七元辦理案請查照惠予同意備查由;二十六、臺灣省審計處函為准貴會函送五十四年度省營事業綜合決算審議意見囑查照見復一案復請查照案;二十七、臺灣省審計處為准臺灣省政府函送臺灣省議會審議五十四年度省營事業機關綜合決算審核報告附帶決議繼續辦理情形函請查照案;二十八、臺灣省政府為檢奉「石門水庫計劃工程建設經費決算總報告」函請查照參考案;二十九、臺灣省審計處准函為請將五十五年度本省各機關附屬作業組織暨其他特種基金綜合決算全部審核報告提前送會審議一案,復請查照案;三十、臺灣省審計處准函請審核省生產建設事業基金管理委員會五十四年度決算一案,復請查照由;貳、審議民政類省府提議案:一、臺灣省政府為檢送臺灣省營汽車駕駛工作、工時、工資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函請查照惠予審議見復案;二、臺灣省政府為函送軍人權利實施辦法臺灣省實施細則草案敬請審議並惠復案;三、臺灣省政府檢送修正臺灣省取締遊民辦法(草案)第三、七、八條再修正條文審議意見表暨補充說明請審議惠復案;四、臺灣省政府為調整戶政規費率表函請審議案;五、臺灣省政府為擬修正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函請查照惠予提前審議見復案;?、審議財政類省府提議案:一、臺灣省政府函送臺灣省統一發票辦法及臺灣省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暨臺灣省營業稅征收細則第二十九條等修正草案請查照審議見復案;丙、臨時動議:一、議員葉寒青動議:為廢止土地代書制度弊多於利請政府仍予續存以資便民而應實際之需要案;二、議具梁許春菊等動議為應請政府對臺南縣鄉鎮農會信用業務上給付存款利息扣繳稅款妥為從寬處理,並請賜准免予補征滯納金,以恤艱困案;三、議員李雅樵等動議為臺糖公司拋售糖價格巨幅降低影響蔗農生活應請酌予提高以恤蔗農案;四、議員余陳月瑛動議建議政府迅速設法救濟於二月十四日下午遭受暴風雨摧殘蕉欉之高屏地區蕉農,以促恢復元氣案;五、議員林牛港等動議為國民中學實施辦法頒佈前,各縣市長依據免試升學方案所令派各初中,「籌備主任」合於國民中學校長任用資格者應予優先儲訓任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