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中校長甄選辦法:由初步甄選到最後的派任,其中經過縣市政府的積分考,教育廳的考試,然後有四星期的集中訓練,分組考核,辦法中規定得詳細,算公平;二、國中校舍問題:需要普通教室二、六○七間,特別教室二三○間,辦公室一七二間,附屬建築七二一間,共三千七百三十間之多;三、師資問題:要辦好教育,直接負責教學的老師可以說最重要;四、為了實施九年義務,所征收的教育捐數可觀;五、為全省國校教師向教育廳請命;六、臺南市原有省立二女中,於光復後撤銷,臺南市初中女生畢業生目前升學發生很大困難;七、音樂年,為了加強推行音樂教育,教育廳有設立音樂學院的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