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洪水平原問題,在六、七年前幾經調查、研究、設計而後定案的「大臺北區防洪治本計劃」,如今默默地呈由行政院核定公佈實施,分級限制淡水河下游在左岸土地所有建築,頓使臺北縣三重市等六個鄉鎮的居民惶惶不可終日,不論房屋稅、土地稅增加三倍左右,今更加限制建築使用收益;治理淡水河乃至任何河川,只有治本才是正途;二、有關都市交通方面,為了便利一般大眾的交通,政府應該全力增加各都市公共汽車車輛,並增闢新路線;三、政府對於規劃某一地方的都市計劃,應有一個過渡時期暫停所有建築,以免當地居民薔政府公布都市計劃草案徵求地方意見的空隙,知道計劃而先期在各種預定地或道路、建築使用;四、三重市都市計劃內,有第七號中學預定地,以往本席也曾一再建議省府在該地成立一所省立工業職業中學,省府似乎應該在普遍發展各地教育的原則下,於五十八年度地方總預算案內列入此項經費,未知高見以為如何?五、公賣局局長王紹堉於五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就職後,王局長舅父立委李祖謙即以中美聯合實業公司之名義,函王局長要求承包瀘咀加工,王局長親筆即在李之私函上批交該局採購組與該公司議價,已違反該局採購之法規,王紹堉利用職權圖利近親違法瀆職巨案,使國家利益蒙受鉅大損失;關於公賣局,應每年抽一○%盈餘做公積金應可擴增設備、增產啤酒,為何不能早做?進口利潤很好,但我們不應進口成品,應進口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