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張富質詢:關於縣市長、省議員與鄉鎮長、縣市議員可考慮合併選?;議員吳一衛質詢:警察風氣已大有改善,但仍有一些毛病,應繼續改進;議員梁許春菊質詢:縣市長及省議員要合併選?,而村里長與鄉鎮民代表合併選?是否可能請?長答覆;關於少年犯罪問題就警務處確實研究有效辦法予以防止取締以維社會風氣;議員李源棧質詢:關於扒手聽說活躍在各公共場所並有組織,希望警務處加強取締;議員黃奇正質詢:一、民政廳對於本省兵役之推進及地方自治工作之改善令人欽佩,希望繼續研究進行;二、關於應選人年齡予以限制仍希望再做慎重考慮;三、關於臺灣本島沒有養老院或孤兒院,應設法募捐興辦;四、有關流氓的紀載資料應重加整理,以求確實,對肅清不良份子應更加澈底辦理,其次關於警察的獎金制度應予廢止;五、地方上的主管常受下屬投書之困擾,貴處長有何善策呢;議員張振生質詢:關於提拔青年方面,應以科室主管或股長為範圍,至縣市長名額僅有二十餘人對年齡則可不必予以限制;議員梁許春菊質詢:一、關於公共造產的問題;二、關於山胞的教育問題;三、關於少年犯罪問題;四、關於社會福利的問題;五、關於退伍軍人亂開山坡地影響水土保持的問題;六、對已達退休年齡的就應請命令其退休,以容納年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