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建設方面,記者發表談話稱二十一縣市之建設局長做了五年沒有成果同時是外行者,一定要換;二、苗栗縣水利會會長選與,究竟選不選?水利局准八個代表辭職,究竟根據何種法規?另外,苗栗因為高埔圳的輪灌灌溉的設施,農復會補助對於此設施要一部份農民來反對,反對政府的政策對不對?三、後龍水庫要借款,苗栗縣長都提交縣議會,要縣議會承認擔保;第二丙選舉時違法更厲害,政府派去的官員把他關起來,電話不給他接,都有領旅費,為什麼再來報銷?經濟部有派一位陳俊生到水利局來工作,他在苗栗選不出來,到苑裡選,官僚作風,選舉強迫成功失去民心,要三思;現在把八個代表的資格取銷,用什麼法規去取銷他們八個的資格:1.黃主席要調換建設局長的事,建設廳長有無此打算?2.苗栗水利會長到底選舉不選舉?3.八個代表的資格取銷,水利局根據何種條文辦理?苗栗的建設局長是歷史科畢業的,完全不懂建設,他到苗栗討老婆,錢都是向每一課室去攤派;他對每一件建設都要計算一下他能分得多少?對於全縣的建設一點都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