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董錦樹質詢:一、建設廳對目前臺灣建設,應負一半以上的責任,大的建設,都是夠貸款來建設,貸款是將來要還的,經費方面儘量約束;二、臺灣經濟自立四年計劃,開始到現在為止,對土地耕作有限,有何計劃?有關水利局:工程處工程結束後,移交給水利會管理,目前工程處是不是還存在?水利會會長選舉問題:選舉都修改法令,證明有關法令的修改,考慮到會長資格問題,沒考慮到目前水利會的情形與農民的利害關係;關於河川整理影響工作,如高莖農作物的栽培;公共工程局,在人事費增加五百多萬元,工程費減少七百多萬元;電力公司關於違章罰款很多,違章的規則,工業用電與家庭用電無法分開,對樓上只能分開為家庭用而樓下工業用;議員梁許春菊質詢:農業用電的問題,電費要減低;成本問題,公司要經營假使要優待,政府要籌一筆款來補助;節省成本不能增加到一般的用戶上面,對水利會的看法如何?業務費是否用得有效?一般實在用在工程的不足五成,業務費有沒有確實用在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