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劉處長紹志報告臺灣省五十七年度地方總預算省營事業預算內容及編審概況:壹、省總預算案:甲、歲出方面:一、省屬各機關使用部份;二、非省府各機關使用部份;乙、歲入方面:一、稅課及公賣利益收入;二、省營事業盈餘及財產孳息收入;三、財產售價及其他收入;四、經建借款收入;貳、省營事業預算案:一、收入共列一百四十八億一千一百九十五萬餘元,較上年度增加一十九億零二百零二萬餘元;二、支出共列一百零五億六千零五十九萬餘元,較上年度增加一十三億九千二百八十九萬餘元;三、結餘共列四十二億五千一百三十六萬餘元;四、資本支出,除勞工保險局、樟腦廠兩單位未列有資本支出預算外,其餘糧食局等五單位共列七億五千七百一十二萬餘元,較上年度增加二億二千六百三十一萬餘元;根據以上幾個省營事業單位的預算內容分析,可以顯示下列情形:一、公賣利益繳庫數,創歷年最高峰;二、裁併不必要之機構;三、改善港灣營運設施,俾利對外貿易;四、有效運用資金,增裕農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