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發委員會成立到現在對於臺灣的荒地、河川地的開拓有非常大的貢獻,尤其是對東部花蓮地區近幾年來已經開墾將近一千公頃的土地,同時增加了稅收,第一點要求教於副主任員就是關於開發委員會這個機構的工作性質是否有包含著盈利的性質;第二點要開發河川地,是否有工作計劃?在七百八十公頃開完之後,將近兩年還沒有放租放領,使得國家減少收入,同時增加農民的負擔;二、臺灣的衛生工作,對於醫療的工作可能比較忽略,在縣市的衛生局或是醫院的辦公廳都興建的非常堂皇,但是醫院的病房很少有新建;三、1.警務處有無硬性規定各縣市的警察局每個月需要檢舉違章案件若干件;2.公教人員的主管已經派到我們花蓮地區的人,要走的時候都有依依不捨之情形,偏僻地方要有更好的人才去領導,警務處將淘汰的警員送到花蓮,很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