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處長劉紹志五十八年度總預算及省營事業預算編審報告:甲、歲出方面:壹、省總預算案:一、省屬各機關使用部份有一般政務、教育科學文化、經濟建設、社會福利、預備金核列;二、非省府各機關使用部份有協助中央支出、補助縣市支出、經建債務支出;乙、歲入方面:一、稅課及公賣利益收入;二、省營事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三、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四、經建借款收入、貳、省營事業預算案:一、主要營運計劃;二、收入共列一百六十二億多萬餘元,較上年度增加,主要原因:1.糧食局除隨營運量增加外,並由於糙米售價略有調整,較上年度預算增加四百零四元;2.菸酒公賣局,除隨營運量增加外,並由於配合省內經濟發展,及適應一般消費者之心理愛好,提高菸酒銷售品級;3.基隆、高雄、花蓮三港務局,隨同營運量增加裝卸、停泊、倉儲等各項港埠收入;4.勞工保險局由於保險人數增加,及投保工資之調整,與保險費率之提高,故保費收入較上年度增加;三、支出較上年度增加:主因為:1.糧食局因配銷肥料數量增加,相對增加銷貨成本;2.菸酒公賣局隨同菸酒銷售量增加銷貨成本;3.基隆、高雄、花蓮三港務局,隨同營運量增加港埠費用,暨增加原由省庫負擔之港灣維護費用,共增加三千七百一十二萬餘元;4.勞工保險局由於保險人數及投保年資之增加,本年度保險給付較上年度預算增加,又業務費用隨同業務量及員工待遇調整,增加四百一十八萬餘元;四、結餘除花蓮港務局仍虧損,較上年度預算增加外,其餘菸酒公賣局、糧食局、基隆、高雄、兩港務局及勞工保險局五單位,其實際結餘較上年度預算增加;五、資本支出,除勞工保險局未列有預算外,其餘糧食局等六單位較上年度預算增加:下列幾點營運效能:1.公賣經營績效與繳庫之提高;2.有效運用資金,增裕農民收益;3.充裕食米,安定人民生活;4.配合本省經濟發展,繼續改善港灣營運設備並開闢高雄第二港口;5.曾文水庫工程提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