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臺灣省區域給水制度試行辦法,極不理想,應予廢止;並請教大林鎮水廠的債務已含達五十餘萬至令未解決將來如何處理?1.鎮農會是否差押水廠,因為縣長要向水廠安插人員,於是一個水廠用五、六個甚或七、八個人,實在浪費太多,此項不合理制度如何改善,請惠予答覆;自來水廠聯營以後,只有廠長專權,鄉鎮長無權,財產被接收而變成如此情形,是非常不對的;嘉義及屏東縣已聯營十多年,不知局長看起來是成功不成功,有無效果?大林水廠向農會借錢,十年多尚未償還,由二十多萬增到五十多萬元,這不是合理的辦法,不知何時可以澈底改善?〈書面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