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交通方面改革,尤其是有長足進步,鐵路方面對於觀光號設備改善,不亞於外國列車,可是普通列車之衛生不僅是很差,同時很擁擠、危險、車廂不甚理想;二、鐵路火車行車速度過慢,日本之快車度時速已達兩百公里;三、公路方面有關交通警察取締車輛問題,車行老闆與公路警察有勾結者,有違章亦不予取締,何以置有公路監理所,應與察處取得連繫分訂各其所掌權限;四、公路營業路權問題,路線應重新調整,應儘予方不可以路權而受其限制;五、交通應平均,作法好像時輕中而重北南;六、公路工程隊,工程費所使用砂石應公開招標較為適合,目前?以議價方法辦理,易發生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