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警察治安方面,提出幾個問題請教主席:1.非警察本身對務,應該一律劃分,交由原主辦單位去處理,國家設官分職,事有專司,應該尊重體制;2.一個警察要負責五百人以上的治案,為了補救人力上的不足,應該充實辦案用的刑事科學設備,和一切警察應勤用具;3.要獎勵有功人士,除了提拔有功的警人員外,還要獎勵協助破案的老百姓;4.現有的「簡易報案卡」實施的範圍,予以擴大問題。

對警察治安方面,提出幾個問題請教主席:1.非警察本身對務,應該一律劃分,交由原主辦單位去處理,國家設官分職,事有專司,應該尊重體制;2.一個警察要負責五百人以上的治案,為了補救人力上的不足,應該充實辦案用的刑事科學設備,和一切警察應勤用具;3.要獎勵有功人士,除了提拔有功的警人員外,還要獎勵協助破案的老百姓;4.現有的「簡易報案卡」實施的範圍,予以擴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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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3OA-11-6-8-00-01016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044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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