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行鐵路學生月票之發售,其里程規定不得超過三十公里,此種限制似非盡適宜,實應有所改善;二、關於本省煤礦部份之勞保費率提高問題;三、在煤業生產過剩時期,煤炭之配銷,應採全面性之制度,以期機會平等方較合理,又煤炭之配售,應考慮買賣雙方之經濟條件,是否應予改革?四、關於臺灣職業學校問題;五、目前稅捐機關之催稅方法,動輒?予移送法院發給拘票,如能訂立分期繳納之辦法,更較動輒移送法院拘繳為佳,是否有改革之腹案?六、關於本年七月三十日大華晚報第四版長話短說中,?載「大『義』滅親」消息一則問題;七、警務處張處長自到任後,所表現的勤政愛民,刷新警政,其工作績效,有許多值得我們讚許和敬佩,希望不斷改進,確呆優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