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世界先進國家的醫藥進步情形,與我國醫藥不平衡,藥政落伍一百年的問題,如何改革藥政?對所屬衛生局衛生所的工作人員將來如何調整,如何予以加??現時民間秘方很多,雖想向內政部提出論文,列舉處方及效能,但依照規定必須先建工廠後方能得到內政部的檢覆,這種次序?倒的規定,曾幾次建議改善,不知處長有無建議中央?關於警務方面,自從處長接長警務處以來,起用省籍幹部人才的數字;分駐所所長最近起用多少人?有關秘方效能呈經化驗認可後,方設廠製藥,然而現在的辦法是先設廠,而後呈請化驗,這種辦法無異不准許發明了,中央如此規定,其目的安在?依現行辦法,係應先設廠後方可呈請檢覆,然而倘萬一檢覆不准,則?設之藥廠豈非要關門?密醫偽藥滿天下的今天,政府依然無法取締,結果實實在在發明秘方的,反而吃虧了!國人有誰能發明新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