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葉炳煌質詢:一、關於警察辦理社會調查之問題;二、關於犯罪偵查方面:刑求之風需要改善;三;關於臺北第五警察分局處理違章建築的問題;四、關於警察之警備力問題;關於警察之數目及素質問題;關於警察所屬問題,警察到底歸誰管?應該要有個明確,以便統一指揮;關於臺北各分局如遇有小孩違警販賣水果,竟將他關五天,應該對於違警處罰,要給予申復之時間,不能馬上予以處罰而不給申復之機會;關於警察執法之偏差,例如臺南盲聾學校,校長與學生鬧糾紛,校長報告警察局,警察局長帶了幾十名員警把學校包圍起來,以對付盲聾學童,這種執法是不對的;關於鐵路警察之存廢問題; 議員葉寒青質詢:關於違章的問題,臺北市工程局有正式公文承認在武昌街二段五七號是違章建築,應盡速拆除;剛才提到特種營業違警,有些違警將他拘留三天五天不等,同時還要罰鍰,這種雙管齊下的作法,是依據那條法律,這樣辦法對不對?罰鍰跟拘留兩種同時執行是否正確?議員黃奇正質詢:關於拆除違章建築問題,警察人員不能事先防範,及後被發現違章又要將其拆除,人民實在太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