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縣市建設局所辦的大工程,依照規定應以公開招標方式興建,但現在都未能照規定做,大都交由兵工承辦,變成一種變相的抽頭;二、臺北市大同區,每遇大水,輒水漲三、四尺高,希望妥為籌劃,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三、鄉鎮自來水建設,應予普遍加強,並盡其可能予以補助或貸款;四、本省手工業解?不少青年的失業問題,為發展手工業及爭取美援,請辦理幾萬元會幾千元小本貸款;五、因實施都市計劃而產生之舊有違章建築廠商,市政府工商課通知稅捐處停發執照,請政府繼續核發工商執照,以利廠商;六、位於監察院對面的市議會及市黨部,只蓋三層樓,實有礙觀瞻,不知有無配合都市計劃?建設廳有無權利監督?七、外國人來臺投資的結果,傾家蕩產,時有所聞,欲促進經濟發展,在臺灣也有好的公司,可獎勵這些優秀的公司投資;八、關於電力加價問題,應先考慮人民能否負擔得起?現在各縣市政府,凡大工程都是用議價方式興建,祇有那些索取不到紅包的小工程才招標,希望多予注意;電力公司一年賺多少?市政府的稅金繳多少?國家的稅金繳多少?有沒留公積金下來?利息付出多少?這次漲價有無配合國民所得?現在的情形是甚至申請裝設電燈都需要送紅包,這點務請嚴飭全省注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