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政府增加鄉鎮公所編制員額,俾加強基層組織以利地方自治業務之推展;二、請政府修訂各地政事務所組織及設置專任股長提高業務員職階;三、請政府將辦理戶籍業務所僱用之臨時雇員編制,以求合理待遇;四、請政府加強各鄉鎮公所公共造產之輔導及管理;五、勞工保險局指定地方委託醫院因為有所限制,致已申請者,把持業務,患者就醫,亦殊感不便,應該配合地方需要,增加指定;六、成藥零售商牌照之發給問題;七、請政府扶助臺東縣私立臺東救濟院,將其改為省立或編列預算,給予經常補助;八、近日臺北等省立醫院實施全日應診,請問施行之效果如何?是否可全省普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