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省的選舉,對資格的取消或當選無效等訴訟,應該由候選人自行辦理,不知廳長高見如何?有無改革的意思?二、關於退休辦法,不能強使婦女在四、五十歲就退休,男女的退休是否應做不同的規定,請處長考慮?三、關於兵役問題,二十六歲以上的則不宜再徵召,不知廳長或兵役處長見解如何?四、關於安家費不平的問題;五、施政報告裡寫著本期警務處取締游民與乞丐計四、一三八人,對這一批人員處理情形未悉如何?六、最近全省取締所謂「流氓」,未知其數多少?七、農地重劃因美援方針改變,中途停止補助、贈與,而改用「劃餘地辦法」,「劃餘地辦法」和「農地重劃」有何差異?其利害關係如何?八、依照報導,目前香港、澳門,已被指定為霍亂地區,何不採取緊急措施,禁止香港旅客的出入境,以防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