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簡欣哲質詢:修正考績陞遷制度以維繫學風,本省教育的發展和教學各項的設備有極大的進步,但從前一般人對於教育界清高公正的觀念,已逐漸步向下坡,如目前學校之惡性補習;校長是一校之長,對學校的興衰關係很大,如果他出身低劣,輕則整日忙於人事,重則貪污瀆職,尤其學校管理,教員以教學為重,如環境令其輕教業而重私人活動,豈不誤人子弟;現行考績制度,規定甲等人員為三分之一,變相為校長酬送單位主管的禮品,不必有何政績,只要能進入行列就行,其餘均屬乙等以上,除非你是仇恨三代,如此自下而上,何能找出人才,本席認為考績辦法有修正必要,首先規定有何等事實,始能達到何種等級,優秀者定使有機會發展,如此方能使各階層人員忠心教育,以維持學校高尚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