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愷質詢:一、警察調職升遷需送「紅包」,警察要拿自己人的錢,到最後還是拿老百姓的錢,要不得;二、關於警風紀,上次大會本人曾提過數個關於警風紀的案子,希望繼續再查;三、臺北、基隆等地,為何扣留了一千多輛三輪車,他們沒飯吃,不知處長高見如何;四、關於違友交通罰款;五、攤販擺設要不要領許可牌照?有沒有管理辦法?如何使他們安定生活;六、販賣各種門票被警拘禁,法令在那一條;七、違警被處罰拘留,有不服者可以申訴;八、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希望警察要按照韋警罰法來辦理;關於社會處有幾個建議:一、社會處有一個勞工保險局及人壽保險公司,是否開放民營,第一人壽保險公司董監事並原為勞工保險局所指定之勞工保險特約醫院皆為第一人壽保險公司董監事,如此對於兩公營事業機構營運有無影響;二、請取消各級學校附設合作社及嚴格切管理專兼營信用合作社,以維社會信用安定合作事業之意義;三、建議政府設立「貧民就業貸款」,使社會更趨安定繁榮;四、為使社會安全措施更進發展,建議省政當局早日籌建貧民醫院免費診治,以作他日實現公醫制度;五、為澈底解決房荒使人人有屋居住,請政府建築貧民住宅;收購三輪車要工友去轉業,效果一點都沒有;對外國人處理交通事件用警察局的名義,對我們中國人的處理是在交通處理小組,因為我看到你們罰款的條子是寫交通處理小組的名目,請問針對什麼原因設立交通處理小組;攤販有的發執照,有的沒有,沒有牌照一樣做生意,不是不守法,是好幾年沒有發牌照了;為何要取締黃牛呢?就是因他加票價,是違法的,沒有加票價就不違法,在違警罰法褚有一條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