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斗六車站已落成,但站前的違章房子還沒有拆除,我請示照路局當然不給他補貼拆除經費也可以,對這違章的拆除,我們沒有計劃補助,莫局長的看法如何;關於嘉義至臺中直達車,經過斗六至臺中,在斗六設車站,配合嘉義直達中興新村,家一直達台中,都經過斗六,對斗六地方經濟的幫忙不少,請教林局長,是否可以做得到;關於卡車牌照問題,聽說公文已到公路局,本月以內路局對公告是否可以做得到;補充質詢:我請示的重點是在臨時車站的建築經費,來裝斗六至斗南鋪設雙軌的話,是否可以減少浪費公費; 假使斗六至斗南要舖裝雙軌要花多少錢?設這臨時站較完成短距離的雙軌,對公家每年負擔是否可以減少?陷在路局的計畫是否在臨時車站利用貨車,如果舖雙軌,是否不利用貨車,斗六至斗南只有八公里短距離,在建臨時車站要花了多少錢,尚有幾個人在服務,我希望以設臨時車站與鋪?軌的得失來做,對國家不至損失,對運送店的補貼問題,是路局負擔,或是地方政府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