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地造林公告後,山林管理所還不願接受人民的申請,其理由聽說山林管理要重新公告。其公告辦法再公告一個月之內接受人民申請。假使同一地有二人以上申請的話,要登記抽籤決定。假如申請同一地目當中,有得單獨一人申請,有的共同十人申請,要如何辦理,請廳長解釋。補充質詢:假使人民團體替申請,有什麼辦法?人民組織合作社,組織合作農場,這是人民團體,他們申請的話,有否特別辦法?

關於租地造林公告後,山林管理所還不願接受人民的申請,其理由聽說山林管理要重新公告。其公告辦法再公告一個月之內接受人民申請。假使同一地有二人以上申請的話,要登記抽籤決定。假如申請同一地目當中,有得單獨一人申請,有的共同十人申請,要如何辦理,請廳長解釋。補充質詢:假使人民團體替申請,有什麼辦法?人民組織合作社,組織合作農場,這是人民團體,他們申請的話,有否特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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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2-03-03OA-12-6-5-01-00655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678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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