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茲就糧政方面,提出小問題:1.糧食局現在全省各地所指定的委託經經收倉庫,總數計有多少?其實際業務經辦情形如何?2.糧食局對其在各地方所指定的委託經收倉庫,除加以監督輔導外,是否負有連帶責任?3.各該地方農民,將其應繳之地價及田賦等稻谷,先行預繳或寄存,依法有無保障,並有無牴觸?4.糧食局指定委託經收倉庫,如經營不善,農民受到損失時,糧食局是否應負其賠償責任?5.糧食局新竹事務所第十一號委託經收倉庫,於去年倒閉其實際經過情形如何?6.糧食局對於本案,能否勒令該委託倉庫負責人,按實賠償或將其擔保財產悉數扣押抵償;二、茲就水利方面,提出幾點意見:1.關於水利糾紛,省府有何對策?2.在美國辦理之水庫工程,其經費負擔,先考慮發電之全部利益支付,剩餘部份才由灌溉方面負擔,省府是否可以研究考慮;3.石門水庫尚無本省籍人之任用,敬請政府加以重視;三、農林方面提出幾個問題:1.有?賊?走破舊腳踏車一輛,價格在三百元左右;2.借用他人支票,自行具名開發使用,票額約二千多元;3.挪用公款,數額近卅萬元,其挪用期間,前後有二年以上,此三案應如何處理;四、將本省各級農會提出數點,請教當局:1.農會經過六年的改建,?得重新檢討研究;2.全省已有問題的鄉鎮農會,計有多少?政府有何良好對策,予以加強善後,並事先加以防止?3.省農會其債務整理經過情形如何?並經整理債務後,仍欠多少債務?4.省農會出售農具機械廠、臺北旅社等不動產,事前有無經過理監會之同意?是否由三、五人洽商決定出售的;5.據說:該會所屬的農具機械廠的賬簿,仍是一塌糊塗,主管官署是否有所知情?6.該會農具機械廠問題,其有無包弊,敬請查覆;7.敬請農會主管當局,加以虛心檢討,繼續努力;五、有關中等級國民學校教員支給職務加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