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公教人員配給煤炭問題;二、凡於每月月初,公務人員薪津實物應即發放,如未能按時發放者,應予從嚴懲處,以儆玩忽;三、本省實施業務檢查制度,而人事編制度未能澈底解決,影響工作推動,必須將現有人員正式納入編制,職權亦應劃分清楚,期收宏效;四、請重新調查合理更正養魚池等則,以符實際,俾減輕漁民負擔;五、配肥務請主席轉飭主辦單位先籌妥,以免臨時張惶,使稻作施肥,得以按時施放俾收增產成效;六、機關學校技工、司機、工友與一般公教人員其職位雖有差異,而對該等則以二口為限,厚此薄彼顯屬欠當,政府有否通盤之調整計劃?七、請政府儘速研議,並確立妥善之農田地目等則整理制度,如果有此必要,主席今後將如何改進?八、為配合政府實施開發海埔新生地,擴展耕地政策,種植雜糧供給廉價飼料,增加畜產節省糧食,請政府迅速確定土地利用政策,早日實行;九、實踐國父遺教增加人口與國力問題;十、警察人員七戒問題;十一、一般工商界人民常與稅務人員為友問題;十二、都市計劃之建設與防空疏散限制建築問題;十三、關於賭博問題;十四、請政府設法打開西洋松茸之外之外銷以爭取外匯及改良農村經濟。